1、负责贯彻执行国家财经、财务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依法办事;依法管理、筹措教育经费,监督、指导学校执行财务制度、遵守财经纪律。
2、负责教育事业费、各项专项经费的管理使用,做好预算外资金管理及财政票据使用管理工作。
3、负责全县教育经费的统计和教育投入分析及财务档案管理工作。
4、负责教育系统的勤工俭学和机关的后勤保障工作。
5、做好全县教职工工资、医保和公积金管理及服务工作。
6、负责教育局及全县各类公办学校国有资产管理工作。
7、完成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