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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农村幼儿园“转岗教师”培训项目任务的通知

2012年12月30日 08:52:36 来源:朔州市怀仁县教育局 访问量:786

关于下达“幼儿教师国家级培训计划(2011)”—山西省农村幼儿园“转岗教师”培训项目任务的通知

各市教育局,各有关项目单位:

按照《教育部 财政部关于实施幼儿教师国家级培训计划的通知》(教师〔2011〕5号)精神,我省下发了《关于印发<教育部 财政部“幼儿教师国家级培训计划”——山西省农村幼儿教师培训项目(2011)实施方案>的通知》(晋教师继[2011]10号),经过省级招标评审和教育部评审答辩,已获批准,决定组织实施。经与省财政厅协商,现下达“幼儿教师国家级培训计划(2011)”——山西省农村幼儿园“转岗教师”培训项目(以下简称“转岗教师”培训项目)任务,有关事项一并通知如下:

一、 项目任务单位

见附表一。

二、 实施时间

各市县选派参加培训的幼儿教师于2011年11月6日到指定幼儿园报到,7日-26日进行网络课程学习和教学实践;27日-30日集中答疑,梳理学习内容。

三、实施准备

(一)承担远程网络培训任务的中国教育电视台需按照教育部、财政部评审专家组的评审反馈意见修订课程方案,修订意见如下:

1、培训对象应为农村幼儿园“转岗教师”。

2、培训应定位在关注幼儿教师“应知应会”,帮助“转岗教师”尽快适应学前教育,课程模块应包括:学前教育基本政策法规、幼儿身心发展与学习的基本特点、幼儿保育和教育的基本知识、幼儿环境创设与利用、幼儿园一日生活的安排与保育、幼儿游戏活动设施、幼儿教育活动设计与实施、幼儿观察与评价、当地资源利用等。要针对中小学“转岗教师”和非学前教育毕业生分别设置课程。

3、远程培训与集中培训课程相脱节,应实现有效衔接,各有侧重,远程培训承担机构对优质培训资源的整合不够,不能只利用某地的资源,要注重全国典型案例的开发与利用,为转岗教师尽快适应学前教育提供有效指导。

(二)承担远程培训管理、实践指导任务的优质幼儿园,要按照教育部的评审意见修订、细化与网络课程相配套的实践指导方案,针对中小学教师转岗幼儿教师和非学前教育毕业生制订个性化的实践计划,并尽快做好食宿等后勤准备工作。

(三)各市教育局要于2011年11月5前将参训教师信息表电子版报省项目办(见附表二)。

四、实施要求

(一)各市教育局要选派师德良好、积极进取、身体健康的教师参加培训。各市县教育局要负责落实参训教师的交通费用。要配合培训单位做好参训教师的管理、考核和后期跟踪指导服务工作。

(二)各项目承担单位要高度重视,安排一位熟悉网络技术的人员负责学员的技术支持服务。要在11月6日前为学员完成网络注册工作,报到时将帐号分配给学员,指导学员掌握网络学习操作方法。要按照网络课程计划和实践计划组织学员参加60学时网络课程学习和60学时的教学实践活动。可以按照周二、三、四上午参加网络课程学习,下午参加教学实践,周一、周五全天参加教学实践,周六、日参加网络课程学习的模式安排。要妥善安排学员的食宿、活动等生活。要制定应急预案,合理应对和处理各种突发事件。项目结束后要按要求于15天内将培训项目总结报告及相关的培训工作光盘、简报、学员调查问卷汇总表、优质课程光盘等材料一式两份分别报送省项目办(山西省教育厅继续教育办公室)。地址:太原市长风大街30号;邮政编码: 030006

五、经费拨付及管理

省财政厅、教育厅将按每人每天120元标准划拨实践和集中答疑培训经费,按每人180元划拨远程课程资源与平台使用费。

培训任务承担单位要根据有关要求,加强项目资金监管,严格执行项目资金预决算制度,接受项目资金审计,防止发生虚报、冒领、挤占、挪用培训经费的行为。对违反财政资金使用管理的行为,要按照《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国务院令第427号)的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省教育厅继教办联系人:

刘力全   电话:****  131****2170

宋小姝   电话:****  134****3107

电子邮箱:sxjyt****@126.com                

附表:1、“幼儿教师国家级培训计划(2011)”—山西省农村幼儿园“转岗教师”培训项目任务分解表

2、“幼儿教师国家级培训计划(2011)”——山西省农村幼儿园“转岗教师”培训项目参训教师信息汇总表

     

                                 二○一一年十月二十七日

编辑:李春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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