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县教育系统以制度建设
着力解决各项突出问题
治理“四风”突出问题,制度建设具有根本性和长期性。为扎实抓好教育系统“四风”方面突出问题的整改工作,切实加强制度建设,以制度机制巩固作风建设成果,实现反对“四风”、改进工作作风的制度化、规范化和常态化,我县教育局及教育系统把整改落实贯穿教育实践活动始终,着力解决“四风”突出问题,坚持边查边改,边整边改,注重建章立制,务求教育实践活动取得实效。
一是坚持创新管用。制度建设体现全面改革和制度创新的要求。坚持于法周延、于事简便原则,按照建、改、废并举的思路,对相关制度规定该废则废,当留则留,应改则改,需建则建,做到废有依据、改有目标、建有准则。对于实践证明行之有效、群众认可的制度规定,着力抓好落实;对于有悖中央八项规定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与教育联系不紧、脱离群众、不利于加强作风建设要求的,予以废止;对于总体上可用,但部分内容与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不适应的,予以修改完善;对于制度规定缺失,急需建立的,抓紧研究制定新的制度。形成便于遵循、善于落实、宜于检查的整治“四风”制度体系。二是注重查漏补缺。根据县委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提出的关于落实好制度建设的具体要求,对照《教育局领导班子整改方案》和《教育局深入开展“四风”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方案》,本着“短什么补什么,缺什么建什么”的原则,对县委制发的规章制度进行全面梳理,在前一阶段制度建设工作的基础上,进一步按照解决“四风”突出问题的要求,及时制定制度加以解决。目前,已制定并发布24项制度规定,近期拟制定并发布7项、修订完善4项。下一步,待时机成熟时再制订并发布9项。三是强化督查指导。分工负责的领导要加强对本“两方案一计划一措施一清单”实施情况的督查和领导,保持与牵头部门的密切联系与沟通,及时掌握工作进展情况,协调解决制度建设工作中涉及的重要问题,督促完成制度制定任务。对重点制度建设要现场督办、跟踪督办,确保按期完成。同时,实行对制度建设计划落实情况的追责惩处制度,防止在建章立制中搞敷衍应付,防止在制度建设中搞形式主义。对思想不重视、工作不负责,致使制度建设任务无法完成或流于形式,造成工作被动和不良影响的,要追究有关负责人的责任。该局还及时把一些好的经验和做法上升为新制度,形成长效机制,固化作风建设成果。这些建章立制工作对党员干部作风建设起到了很好的规范约束作用。(李必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