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他们的道德品行如何不仅关系到其今后的人生发展,也关系到一个国家、一个民族的生存和发展。
学校道德教育的使命决定了它要对学生的道德发展负责,但它又无法完全左右其他影响学生道德发展的因素,一方面,它体现了学校道德教育的困境,另一方面,既然个体的道德发展不可避免要受到其他种种因素的影响,那么,我们就应该看到学校道德教育的有限性,不能把学生道德成长的任务完全归结为道德教育,同时还应该重视家庭和社会的影响,处理好学校道德教育、家庭道德教育和社会道德教育三者之间的关系。
做父母的都希望自己的孩子活泼可爱,健康成长,将来成为有用的人才,可他们往往把希望寄托在学校和老师身上,忘记了自己的职责。学生在学校接受教育固然重要,但家庭教育也是不可或缺的。父母是孩子的第一任老师,对孩子的影响极大。因此,父母在教育孩子时,首先要教他们做人,教他们如何做一个品质优秀的人。
目前许多家长在教育子女问题上普遍存在重智轻德倾向。在家庭教育中,重智轻德倾向主要表现在只要孩子学好功课,考出好成绩,考上理想的学校,就是达到了目的。而对于孩子的品德教育、良好行为习惯的养成、良好心理素质的培养,许多家长则不予以关心。只要学习好,什么都不必做,家长全都包办代替了;只要学习好,孩子身上的什么缺点都可以容忍。
其实,品德是后天形成的,是在社会舆论熏陶下和学校、家庭的教育影响下形成的。对青少年来说,家庭教育对其品德修养的影响更为直接和深刻。因此,作为家长必须针对孩子的具体情况和个性特点,培养孩子具有高尚的品德,使之健康成长。
多年以来,我国的学校教育一直是应试教育。在应试教育下,学校重智轻德,在狠抓学生学习质量的同时,往往忽视了对学生的道德教育,德育人为化、表面化、封闭化,德育课程知识化,单项灌输多,双向交流少,道德教育僵化缺少活力,实效性不够。结果许多学生成了学习的机器,而在道德观念上一片空白,等成人工作后,便成了一个“高学历低素质”的人。
早期教育的重点应是品德教育和做人的教育。早期品德教育影响人的一生,为人的一生成长和事业上的成功打下坚实的基础。良好的行为习惯要从小培养。良好的行为习惯在儿童时期一旦养成,将受益终生。高台起于垒土,伟大出于平凡,任何伟大的天才,都要从学做人起步。如果说诺贝尔奖的获得者都是人类智慧的参天大树,那么,从幼年开始培养的良好品德,便是这参天大树得以生长的沃土。
针对学校教育存在的问题,我们应该通过教育改革和发挥教师的榜样作用,来提高学生的道德品质水平。这些年来,国家对教育进行大刀阔斧的改革,从应试教育到素质教育,更注重人的个性发展。但无论怎样,对学生进行道德品质教育都是重中之重。学校要从构成品德的四种心理因素即:知、情、意、行四个方面对学生进行教育。
知、情、意、行是相互影响、相互促进、相互转化的,是一个密不可分的统一整体。知是品德的基础。道德认识越明确,道德情感就越鲜明;道德意识越坚强,道德行为就越高尚,道德情感是道德认识向道德行为转化的内部动力。有的孩子不是不懂道德知识,但他就是不那样行动,原因之一,就是没有相应的道德情感。比如,有强烈的爱心,他就会主动为老人让座。所以良好的道德情感,常使人产生高尚的道德动机,并付诸行动。道德意识是保证道德认识与道德情感变成行为并坚持下去的重要条件。
对于青少年道德品质的发展,教师的榜样作用也是不可忽视的。教师的世界观、品行、生活,他对每一现象的态度,都这样或那样地影响着全体学生。德国著名教育家第斯多惠也指出:“教师本人是学校里最重要的师表,是最直观的最有教益的模范,是学生最活生生的榜样。”这种教师是“师表”,是“模范”,从教书育人上讲,主要反映在教师对学生进行思想品德教育,更进一步讲就是对教师本人的道德品质的要求。学生年龄小,模仿性强,可塑性大,在他们心目中,教师就是社会规范、道德的化身。因此,教师要充分认识到身教重于言教的重要性。身体力行,做好示范是教师做好德育工作的必要条件。王 宁